12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因以贷款、贴现资金等转作存款或保证金,虚增存款,被罚款75万元。
乐振华(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副行长)被罚款7万元。
上一篇:供应过剩会在2025年盖过刺激计划主导的需求吗?
下一篇:2024年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下跌2.9%,2025年如何走?
夏蜀《产业链金融:平台生态与银行模式》获评2024十大金融图书
复星国际证券:首予艾美疫苗“买入”评级 目标价为11.0港元
特朗普“星际之门”计划疑遭马斯克“泼冷水”
中金:维持周大福“跑赢行业”评级 目标价7.84港元
全球前五! 奇富科技在全球首届语音匿名化系统攻击挑战赛中脱颖而出
吴清:坚决纠正公募基金中的高换手率、风格漂移等过度投机行为
中长期资金入市明确硬指标
证监会: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由一年变三年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