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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宁科生物属于基础化工-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制品。
公司一如既往地坚持品牌发展战略,以其精湛的工艺,先进的设备及一流的服务使产品为广大客户所信赖,造就良好声誉。现阶段加大力度提升活性炭生产销售水平及月桂二酸系列产品的生产和研发。
2023年6月1日,公司当日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明确指出,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及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等违规行为。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监管部门对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本次违规信披被警示的索赔条件:
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之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且2023年4月6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宁科生物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两份《立案告知书》,涉嫌违规的信息披露。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证监处罚字[2025]2号):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对于本次行政处罚涉嫌的虚假陈述,其索赔条件:2022年12月9日至2024年9月25 日之间买入,且2024年9月26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系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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